11月25日上午,余杭区青少年宫召开了党风廉洁巡查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团区委副书记郭健主持。团区委副书记周汝琴、区第三纪检组组长吴法民、区青少年宫全体工作人员、部分老同志和部分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了本次动员会。 根据区委(48)号《关于印发党风廉洁建设(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区纪委和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关于开展区直单位下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洁巡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经团区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区青少年宫开展党风廉洁巡查工作。 本次巡查工作的巡查对象为区青少年宫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对巡查对象本届以来(即2014年1月至今),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内容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重点是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民主决策不规范等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重点是违规接待、收送礼金礼卡、变相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重点是违规�∪胃刹俊⑽ス嫫赣萌嗽薄⒏鋈酥卮笫孪畈蝗缡瞪瓯ā⑽ス婕嬷叭〕甑任侍猓恢葱胁凭�纪律的情况,重点是财务制度、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审计整改不落实等问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重点是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不落实、在履职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其他要求了解掌握的情况等。(办公室) |